梅林金素梅獲判緩刑

發生在去年七月、奪走六條人命的梅林新娘會館大火案,台北地方法院上午一審終結,法官認為負責人梅林及總經理金素梅處置確有失當,因此判處一年十個月及一年八個月重刑,但由於被告和死者家屬及傷者都已達成和解,因此得以緩刑。

法官表示,梅林新娘會館不僅頂樓加蓋違建,並且大幅改造,導致多項設施都無法供逃生使用,負責人梅林及總經理金素梅觸犯業務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罪,分別判處一年十月及一年八月徒刑,但由於被告已和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均得以緩刑四年。梅林新娘會館大火發生在去年七月,造成兩名工作人員及一對新人共四人當場死亡,另兩人跳樓逃生顱內出血送醫不治。檢察官日前偵查終結,將梅林及金素梅提起公訴。但被告經過多次談判,給於死者每人四百多萬元、傷者三百多萬元賠償而得以達成和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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