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省長辭職事件結束

針對內政部表示,台灣省長宋楚瑜之前提出的辭呈,只要經行政院批示,就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省府可不這麼認為,省民政廳說,宋省長之前提出辭呈時,長官就表示慰留,宋省長也已經接受慰留回到省府上班,所以辭職事件應該就此結束。

宋省長辭職事件又起風波,內政部並且做出最新解釋,認定宋省長之前提出的辭呈仍然有效,因此只要行政院現在批示,就表示接受宋省長的辭職,宋省長也必須離職,不過省府卻有不同的認知因此賴正憲表示,宋省長之前提出的辭呈,現在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也不具法律效力,除非宋省長在回到省府上班之後又提出新的辭呈,行政院才能依據新的辭呈進行批示,否則就有違法之虞。

至於有關省長補選問題,省民政廳表示,依據現行的省縣自治法規定,如果省長現在離職必須辦理補選,即使有其他事故,也只能延期辦理補選,而民選省長除非觸犯法令,否則他的去留應該由選民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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