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淼火律師指國安局資助吳淼火

  兩棲偵搜中隊偵查組長吳淼火的敵前叛逃事件,代理律師蘇盈貴傍晚提出吳淼火在進入大陸後,二十年前開始接受國安局第二處,每月資助一百元人民幣進行敵後工作的證據,使整個案件更加撲朔迷離。

  蘇盈貴律師表示,吳淼火民國六十三年涉嫌敵前叛逃之後,大約在五年之後,就由國安局二處的兩名專員,寄錢到大陸給吳淼火蘇律師表示,當初所使用的帳號台北郵政22586號,就是國安局第二處,不過現今已經改組,民國八十五年四月二十六,吳家向國安局提出讓吳淼火回台申請,國安局就是以改組和資料遺失為藉口,加上國安局作業疏失,讓吳家錯以為已經撤消告訴,使得吳淼火回台被捕。

  由於中共南昌法院是以吳淼火以寄衣服暗藏密碼進行間諜工作將他逮捕,到底叛逃是否是國安局刻意安排以進行敵後工作,蘇盈貴認為應傳訊楊文靈和郭金德兩名寄錢的專員,以釐清疑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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