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正案更五審宣判

  發生了已經將近十年的國小學童陸正綁架撕票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第六度宣判,法官仍舊判處主嫌邱和順和另外一名新被告林坤明兩個死刑,而原先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的吳淑貞,由於協助主嫌誘騙陸正,被法院改判為無期徒刑,協助綁架的黃運福、吳金衡也同樣是處以無期徒刑。至於,被告余志祥以及鄧運振,由於案發當時還沒有成年,雖然惡性重大,但法官依法只能判處他們有期徒刑十六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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