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不要認為在電腦網路上,就可以隨心所欲,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就開庭審理一件學生在網路上攻擊老師的案件,而這名學生一審已經被判處拘役五十五天。
在高等法院開庭審理的這件網路毀謗案,也是國內第一件,因為利用網路散播言論,而被一審法官判刑的案件,被告原先是一名政治大學的學生,因為考試沒有過關,認為老師不公平,因此利用學校的網路具名批評老師,老師要求學生道歉,學生不肯,因而鬧上法院這名學生因為在網路上毀謗老師,已經被學校記一大過,後來因為不及格學分太多,今年被政大退學,而一審法院認為這名學生在網路上的言論,已經構成公然侮辱,因此判處他五十五天的拘役,高院今天則是首度開庭。由於這是國內第一起學生利用網路毀謗案件,高院如果支持一審的判決,對國內目前網路上的亂象,將會產生嚇阻的作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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