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警方強力取締飆車,但還是有向公權力挑戰的。桃園縣警方,就在石門水庫的壩頂,取締了一批,用汽車來飆車的,所謂【暴走族】,除了查扣車輛外,並將他們以【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這十一部不是拆掉了滅音器,就是加裝了排氣管的的改裝車,無用武之地的,一部部的被拖進了保管場,而他們的主人,也經過了一晚沒睡之後,一個個無精打采的蹲在地上,等待警方的傳訊。這十一名,有的還不滿二十歲的青少年,從昨天晚上,就在石門水庫,以大壩壩頂當作了賽車場,用改裝車來相互較競,被警方逮捕後,還振振有辭。
警方表示,任何地方,飆車都是不合法的,不要以為人少,就可以胡作非為,警方的取締,是絕不留情面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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