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進興割頸重罰看守所長

  白案嫌犯陳進興利用刀片割傷自己,法務部認為當時核准媒體進行採訪的看守所所長行為不當,今天給予記過兩次的處分,不過部份管理員認為,這項處份太重,也不公平。

  台北看守所所長方子傑在得知被記過後,今天不願意再面對媒體記者,連辦公室也反鎖,不讓媒體進入,而負責發言的副所長,也拒絕對外說明所內的情形,只強調要作好整頓工作,這次方子傑被記過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法務部認為他在白案二審才宣判,就讓媒體記者進入採訪陳進興,影響囚情,加上督導不周,因此記過兩次,同時還有五名看守所的主管及管理員,分別被記過和申誡。

  不過部份台北看守所管理員私下反應,認為四年前十大槍擊要犯詹龍欄逃獄,當時的所長只被記過一次,現在的所長只是核定媒體採訪不當,就要記過兩次,處份明顯偏重,他們並不服氣。(王翔懋 姜竹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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