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災戶可領救濟金

  受到瑞伯颱風和芭比絲颱風侵襲的全省一萬三千多戶的受災戶,將可以再領取一筆救濟金。行政院將視房屋毀損狀況,發給受災戶兩萬到十萬元不等的救濟金。不過發放的日期和地點,目前還沒有決定。

  在瑞伯颱風和芭比絲颱風中,全省受損的一萬三千五百多戶房屋,行政院院會通過將發給兩萬到十萬元不等的特別救濟金。房屋全倒的有五戶,每戶十萬元,半倒有九戶,每戶五萬元,房屋淹水的有13552戶,每戶二萬元,發放工作將儘速辦理,受災戶可以到鄉鎮公所領取救濟金。這項救濟金經費將近三億元,將動用八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付。

  行政院長蕭萬長強調,各級政府不能再推諉責任,經濟部必須在一週內,提出基隆河整治計劃除了發放救濟金,財政部也提出了減稅方案,受災戶可以將損失的金額提報,再決定減稅的幅度。不過如果受災戶已經針對房屋或車輛投保颱風險,就不能再申請減稅。(王惠敏 薄征宇 張嘉君 方起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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