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岳弒親 一審判死刑

  發生在去年十一月、林口少年殺父母的案件﹐今天一審宣判。殺害父母親的林清岳﹐被法官判處死刑﹐而林清岳不但沒有悔意﹐還斥責媒體記者、說拍攝他、是沒有人性。

  對著記者咆哮﹐大喊沒有人性的﹐就是在去年十一月拾號﹐因為懷恨父母責罵﹐涉嫌殺害自己長輩的林清岳﹐林清岳當時曾經先後以安眠藥、氯化鉀注射液﹐以及兩把菜刀砍殺父母將近一百刀﹐在偵訊時又毫無悔意﹐法官在審理後﹐決定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而當時被檢察官起訴認定共同殺人以及幫助殺人的幾名青少年﹐由於證據不足﹐法官都減輕他們的刑責﹐其中蘇彥褶被檢察官求處死刑﹐而法官認為他只是幫助殺人﹐沒有真正下手。只判他八年十個月的徒刑﹐另外兩名女生﹐也由檢察官求處的十二年徒刑﹐改判五年以及一年兩個月的刑罰,其中賴英毓還當庭以十萬元交保候傳。(王翔懋 李樂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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