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地重劃案張子源判無罪

  喧騰一時的台中市八期市地重劃弊案,今天一審宣判出現大逆轉情況,前市長張子源及前議長林仁德,因為涉嫌自辦重劃,圖利親友達廿五億元,遭檢察官起訴並具體求刑六年,不過兩人一審終結、卻雙雙獲判無罪。

  經過長達三年的審理,這件因為市地重劃引發的弊案,今天終於一審宣判,前市長張子源、前議長林仁德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但兩人都沒有到庭聆聽判決,承審法官認為缺乏積極證據,證明兩人洩密並圖利他人,因此當庭宣判無罪。

  林仁德及張子源雙雙獲判無罪後,興奮地舉行記者會,感謝司法公正判決,讓他們鬆了一口氣。

  這樁弊案,檢察官起訴時,認定張子源及林仁德兩人在重劃作業前,就先利用家族或親友名義,購入【樂業重劃區】土地,隨後再涉嫌利用擔任市長及議長的職務之便,自辦重劃,違法圖利金額高達廿五億,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兩人起訴,並具體求刑六年,但今天兩人一審卻獲判無罪,判決大逆轉的結果,已經在台中市政壇引發不小的爭議。而起訴檢察官張宏謀則表示,收到判決文後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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