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家庭暴力 公權力將介入

  父子逆倫、夫妻相殘、幼兒受虐的社會案件層出不窮,不但引發了社會的震驚,也讓家庭籠罩在暴力的陰影下。不過在六月二十四號之後,喜歡動粗的人可要注意了,去年公佈實施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將針家庭暴力的問題,以公權力強行介入,保護人身的安全。

  一連串駭人聽聞的社會案件,不但震驚了社會,也造成了多少家庭的破滅。從林口逆子殺雙親、受虐兒駱力菖遭凌虐致死,這些慘絕人寰的新聞案件,都是源自於家庭暴力的衍生,一但爆發後,後果往往不堪設想。不過從六月二十四號之後,家庭暴力防治法將針對家庭暴力的成份,強行將公權力伸張,讓暴力不得再猖獗。

  家庭暴力防治法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保護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之所以會造成家庭的悲劇,往往都是平時家人拳頭相向,一個失控,悲劇就釀成。而已往對於暴力的部分最多只到刑事訴訟的階段而已,告了歸告了,但是回到家裡一但又擦槍走火,可能又再度演出全武行。針對這點,新法實施後,將會有一連串的保護措施,讓暴力無所遁形。

  一旦保護令實施後,施暴的人馬上會被施予一定程度的規範,像是不得對被害人的居所或工作場所有騷擾的行為,除了行為的限制之外,法律也強制施暴的的人接受心理諮商和醫療輔導等一連串的處遇計劃,只要加害人願意接受,刑事的訴訟可暫判緩刑。為了不讓悲劇發生,家庭暴力下的受害者,可向當地警察機關以及地方政府提出申請,再申請之後,就會有社工人員、警察、以及其他專業人員介入,將針對心理輔導、緊急救助、以及法律方面提供扶助,這也代表著公權力就會強行介入,對暴力的發生可不能說罷就罷。

  雖然再保護令申請後,一連串的配套措施就開使實施,不過要注意的,如果暴力訴訟在法院判決後宣告無效,保護令的效力,將會取消。(鄭皓文黃賜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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