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郭廷才因為涉及東港信合社弊案,檢方起訴具體求刑十三年,並被拘提當中,卻在立院開議的保護傘下,,而一直未到案,上午他突然出現在高雄高等法院,但是, 迴避了媒體採訪立委郭廷才上午出庭的案件,是發生在七十八年他在屏東縣議會擔任議長時,串通部份議員和官員,變更公園預訂地為住宅區,謀取龐大不當利益,遭提起公訴,二審被判處六年,同案被告有十三人,分別判刑兩年至六年不等,上午庭訊是發回判決的更一審。而立委郭廷才上月三十一日被屏東地檢署,以違反重大金融秩序起訴,並未到案,檢方具體求刑,拖到九月一號又在立院報到,企圖以憲法的保護傘脫罪,今天在高分院出庭,郭廷才步入法庭時,不願意對東信案發表意見,更一審庭訊預計在中午結束。
(孫智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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