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一九:投資未上市股票有訣竅

  一般而言,投資股票前都會先看公司的財務報表,這個動作在上市上櫃的市場裡沒有太大的困難,但是如果要買未上市的股票,財報的內容可不能照單全收,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未上市公司的股票並不受證交法的管理,在訊息方面比較粗糙,要如何拿捏呢?今天的法律119 告訴您。

  這樣的說法對股市老手來說或許不以為然,從每個月營收的毛利來判斷投資的標的,進出股市頻繁的投資人總認為,這樣的資訊太過於單薄了。不過經營未上市股票的仲介商有話要說。

  未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之所以有差異,主要是因為這個領域的交易,並不受證券交易法的約束,一切的買賣,都回歸到民法的管理,差別差在,在證交法的規定下,上市公司必須定時對外公佈資訊,而未上市公司並沒有受到如此的規範,所以法界人士認為,投資人如果要買,買的價位越低,獲利的空間才可能越大。

  而仲介商則說明,因為未上市的公司通常規模較小,透過發行股票得到資金的援助之後,廠房設備改善了,毛利也會跟著增加,所以看財務報表的訣竅並不相同。

  不過在實務的角度來說,投資人在購買未上市股票時,還是要記得這純屬買賣行為,不受證交法特別的保障,最好中間經手的次數不要太多,否則風險會加大。

  律師也提醒一般的民眾,在買賣這類的股票時,一樣還是要繳交千分之三的交易稅,投資人可以利用繳稅的方式,確保股票的轉移,不要在投資的風險之外,還背負其他交易的風險。(鄭皓文 許中熹 黃賜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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