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要談最近一個爭議話題,就是台北市衛生局訂定檳榔管理自治條例,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吃檳榔,否則要罰款,這項首創全國的規定,引起檳榔業者抗議,檳榔族也說吃檳榔是個人自由,不應以法令禁止,這項法令的推動會遭遇什麼阻礙?
大口大口嚼食檳榔,真是檳榔族一大樂趣,不過這樣的樂趣不久之後,就得克制一下了。台北市衛生局為了廣大民眾的健康著想,訂下一套檳榔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明訂在公共場所吃檳榔,將要受到罰款一到三千元的處分,衛生稽查大隊負起這項重任。
所謂的公共場所,包括醫院、學校、公家機關等民眾聚集的地方,十八歲以下青少年吃檳榔也在禁止之列,這項全國首創的自治條例到底能不能得到民眾的認同。
民眾對這項新規定的反應不一,不過,回歸到制度面,到底這種做法在情、理、法上佔得住腳嗎?而且在執行面上,究竟要如何落實呢?今天我們就要和您一起來探討這個話題。(劉秀瓊 李廷勇 伍淑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