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來台 可申請受雇

  行政院在傍晚通過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大陸配偶依規定提出居留申請者,在台灣地區停留的期間內,可以向主管機關勞委會,申請受僱在台灣工作。行政院表示:這是兼顧就業市場需求.社會安定和人道的考量;而這項修法還要送到立法院作進一步審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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