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長稅案 高院改判廖學廣無罪

周長勝 葉耀天 報導  / 台北市

  立法委員廖學廣在台北縣汐止鎮長任內開徵鎮長稅,被法官判決十八年有期徒刑;今天(2日)卻出現大逆轉。經過廖學廣長達五年的上訴,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改判廖學廣無罪。廖學廣說,這是遲來的正義,他早就料到了。

  立委廖學廣和每次開庭一樣,都是提早到法庭報到,只是今天廖學廣看起來更有信心的樣子。面對判決的結果,廖學廣胸有成竹地說,鎮長稅收來的錢並沒有放進他自己的口袋,完全是拿來建設地方。他相信法官會明察秋毫,還他一個清白。果然高院法官二審宣判,廖學廣因為開徵鎮長稅所涉及的強募財物罪,由一審的十八年有期徒刑,改判為無罪。

  之所以會大逆轉,是法官認為廖學廣向建商收取的費用是拿來建設地方,屬於地方首長的行政裁量權,並沒有犯罪。

  廖學廣獲判無罪,感覺一身輕。與其他被起訴的縣市長,也覺得這樣的判決對他們是一種鼓勵。至於高檢署則說要等收到法院的判決書之後,再決定要不要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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