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一個字拘役55天 易科罰金約五萬元

  古時候有一字千金,現在您可能罵人,就要花上五萬元。高雄有一名男子,為了澆花跟鄰居發生口角,並且當著警察的面,罵了一個髒字,結果法院判決拘役55天,易科罰金將近五萬元。

  分別住在左右鄰居的林姓男子跟余姓女子,因為長期以來兩家都為了澆花的問題,經常發生爭吵,結果越吵越嚴重,前年十二月三號的一早,林姓男子竟然趁著余姓女子上班之前,拿著水就往她身上潑,還破口大罵:兩人就這樣鬧進了派出所,值班員警本來準備當個和事佬,沒想到林姓男子卻按耐不住,髒字脫口而出:由於員警當庭作證,林姓男子最後依公然侮辱,處以拘役55天,換算成每天九百元的罰金,這個髒字共付出將近五萬塊的代價。(張夢熊 榮昊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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