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六點多,有一名男子因為跟女朋友吵架,憤而拿汽油彈,打算到女友家樓下縱火。嫌犯放火之後就逃逸,但還是被逮捕。烏龍的是,他的女友根本不住在那裡,嫌犯是燒錯了房子。
天才剛亮,這棟民宅的住戶,就聞到樓下陣陣嗆鼻的濃煙,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往樓下逃生,許多人連鞋子都來不及穿。之後有目擊者指認,看到一個鬼鬼祟祟的男子在樓下徘徊。原來這名二十六歲的男子,和女朋友吵架,一個晚上都沒睡,越想越氣,就拿著兩個空寶特瓶,裝滿汽油,來到女有家樓下,點了火就丟,讓整個騎樓以及樓梯間還有停放的摩托車,都燒的烏煙瘴氣。還好友目擊者指認,警方很快就把他給逮到。在詢問之下,才知道燒錯了對象,女朋友根本不住那裡。事後女朋友在警局作證,表情顯得很後悔吵架,但也無法改變男朋友縱火的事實。(陳重遠 陳昭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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