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而被學校退學的世新大學黃姓學生,在申請行政訴訟之後,最高行政法院判定學校勝訴,也就是說,各大學有權將二一不及格的學生退學,校方強調,與學生對簿公堂、堅持二一退學制度,是希望能維持學術水準。
學校和學生打官司,為的是成績二分之一不及格,該不該退學,官司打了將近一年,終於判定學校獲勝。學校認為把不認真學習的同學淘汰,可以幫助維持學術品質。
世新每年有一百多個學生因為二一被退學,大約是百分之一的比例。儘管學生的意見不同,不過。目前大部分的學校還是維持二一退學制度,尤其這個案例判決確定之後,大學生可能要更用功一點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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