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刊登兒童色情圖片或影像算不算違法呢?美國最高法院今天做出了具有高度爭議性的判決,認為這並不違法,因為它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
網路上這類的兒童色情圖片和影像多得不得了。美國國會九六年曾經立法,禁止刊登,但最高法院今天卻判定法令定義過於籠統,違反言論自由。大法官舉例說,如果引申該法令,那麼前年的奧斯卡最佳影片【美國心玫瑰情】的這種畫面根本就不能播放。
至於兒童色情圖像會引發犯罪慾望的說法,大法官說,名著【羅密歐與茱莉葉】,不也描述未成年男女的性關係,怎麼反倒激發許多藝術靈感。倡導言論自由者也應和說,網路虛擬的兒童色情圖像既沒有實質犯罪行為,就不該加以處罰。如今判決已定,以後網路色情問題該如何管理,執法當局可傷腦筋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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