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袋十三項資訊 規定標示保障病患

  看病拿藥,藥袋上有標示哪些資訊,很多民眾都不太清楚。從今天開始,衛生署已經明文規定,不管大小醫院、區域診所,都必須在藥袋上標示藥品名稱、含量、用法等十三項民眾應該得知的資訊,如果違法,將處以罰鍰甚至撤銷執照。民眾該享有哪些知的權利?

  到醫院看病領藥,記得多看一眼藥袋上的標示,畢竟這些藥是要吃進肚子裡的,民眾有必要也有權利清楚的知道,他到底吃了什麼藥除了基本資訊,衛生署已經明文規定,藥袋上必須明確標示十三項必備的資訊,其中包括病人姓名、性別、藥品名稱、藥品單位、含量及數量,藥品用法、用量,調劑地點名稱、地址、電話,調記者姓名、日期,最重要的就是警語的標示。坊間很多醫療院所,藥袋標示都不齊全,衛生署已經展開抽查行動,要徹底保障民眾知的權利,當然也歡迎民眾舉發,維護自己用藥的安全。(朱詠薇 張良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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