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聽改由法官審核 員警認有礙辦案?

  警方為了辦案需要,常常會對涉案人進行監聽,不過長期以來由檢察官審核監聽的作法,即將有重大改變。法務部長陳定南今天做出宣示,要在一年之內推動修法,把監聽票的核發,改由法官來負責,而這項政策,卻引起不少基層員警反彈,他們認為這樣做會讓辦案,更加綁手綁腳。

  繼搜索票由檢察官交由法官後,監聽票也將交由法官開出,執勤的基層員警,雖然認為辦辦案時效不會受到干擾,但也有綁手綁腳的感覺,尤其是在偵辦擄人勤贖時,就會受到影響,當然有反對也有基層持贊同的聲音。(張政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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