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出現一張烏龍罰單,有人被警察開了罰單,但是違規日期竟然寫成七月二十三號的五十時,也就是下個禮拜二才違規,這位民眾當場糾正,但是開單的警察卻完全不理,現在這個人拿著這張烏龍罰單,還真不知如何是好。
看看這張罰單有多誇張,違規事項寫的是未帶駕照,這裡沒問題,問題出在,警察填寫的違規時間,竟然寫成七月二十三號五十時,真的是一張未來的罰單,拿到罰單的王先生說,當時不過是開車紅燈右轉,結果警察先生就開出這種罰單,而且他糾正還被罵回來。
依照規定,今天就是是罰款期限,王先生當然不會繳錢,他寫了一份申訴書給開罰單的彰化縣警察局,指明開單的真是個天才警察,如果照這種開法,王先生自嘲的說,他恐怕得搭時空穿梭機器,才能飛到七月二十三號。(葉弘傑 )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