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販欠百萬罰款被拘禁

  台南地區有一位賣早餐的攤販,因為違法在火車站做生意,經常被警察開罰單,長期下來己經欠了107萬的罰款,由於這名婦人根本沒錢繳罰款,遭到法官拘禁三個月,這也創下了全國首例。不過攤販的家人、全靠這輛早餐車餬口,今天還是繼續擺攤。

  就是這家位在台南後火車站的早餐車,從八十八年以來,已經被開了四百五十張罰單,積欠罰款上百萬元,日前老闆娘被法官判決拘禁,但人都被抓去關了,怎麼早餐店還繼續營業,她是老闆娘的弟媳婦,一家人甘心冒著被開單,甚至被抓去關的危險,繼續擺攤做生意,說穿了,就是討生活。想到積欠的上百萬罰單就一個頭兩個大,不賣早餐,還能做什麼?這家人索性心一橫,繼續擺攤賣,過一天算一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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