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全面禁止放天燈

馬來西亞警察總
長今日宣佈,華社在春節期間燃放孔明燈 (或稱天燈)
,由於體積過大,加上數量多,嚴重影響到飛航安全,
以及可能引起其他火患問題,因此,援引法令全面禁止
燃放。

在年初八(即本月八日),是閩南籍人最重視的大節
日,叫作「天公誕」,當天晚上子時大事膜拜,燃放鞭
炮與孔明燈。閩南籍聚居最眾的檳城市區,由於燃放的
孔明燈數以萬計,冉冉上升,煞是好看,卻因此妨礙了
飛機航行,據報導,當時有十二班次的飛機被迫改變航
道。也因此引來內政部的重視,並下令禁止燃放。

由於檳州政府已經訂下今年的元宵節(年十五)在市
會廣場舉行春節大團拜,與民同樂,也將燃放孔明燈。
內政部的訓令便與州政府的法令有所衝突。

檳州首長許子根因此與內政部長也是內閣副總理的
阿布杜拉磋商以便尋求折衷辦法。阿布杜拉卻把問題推
給總警長,由後者與許子根商談。結果總警長作出上述
宣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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