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城上訴法院兒童網路保護法仍違憲

美國第三巡迴上訴法院再
度確認其先前封殺旨在防範兒童瀏覽網路色情資訊的兒
童網路保護法(Children's Online Protection Act)
的判決,指稱規範太過廣泛的該法律可能會限制受憲法
保障的言論自由。

第三巡迴上訴法院六日晚判決指出,兒童網路保護
法未能通過﹁嚴格量身打造﹂俾封殺色情資訊但不會因
此限制諸如討論有關性健康等其他內容資訊的憲法考驗


賓州費城第三巡迴上訴法院於最高法院去年五月將
訴訟案發回更審後針對案件進行再審。

一九九八年制定的兒童網路保護法旨在防範未成年
人接觸網路淫穢資訊,但受到許多宣稱其網站將因此遭
封殺機構的質疑。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發言人畢森女士表示,﹁顯然這
個法律將會使得傳播一大堆成人資訊變成犯罪行為﹂。
她宣稱兒童網路保護法可能會讓網路性忠告專欄、婦科
討論板、書店和藝廊網站以及費城同性戀新聞等關門大
吉。

兒童網路保護法將使得﹁以商業為目的﹂利用網路
傳播被視為﹁對未成年人有害﹂資訊行為,觸犯最高可
判處六月徒刑和罰款十五萬美元以下的聯邦罪行。

但費城上訴法院指出,對未成年人有害資訊的定義
﹁不當將受憲法保障的廣泛言論置於危險境地﹂。例如
發表教導人們如何使用保險套資訊的安全性交研究所的
網站和藝術展覽網站依該法可能會遭到封殺。

這項判決支持阻止兒童網路保護法執行的法院禁制
令,唯亦指出下級法院可能會作出相同結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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