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量體溫政策 即日起實施

  除了送體溫計,台北市政府下午還宣佈,從即日起,包括政府機關、公私團體、學校,以及公共場所,都要量體溫。其中包括:超商、百貨公司和書店,以及車站,旅館,理髮美容,游泳池,保齡球館,電影院等場所,包括員工和進出人員,都將強制量體溫,如果,不遵守規定,將處以六到三十萬的罰款。而且如果有人體溫超過攝氏三十八度,應該趕快通知當地衛生所。

  只不過,現在很多市民反應,包括耳溫槍等測量體溫的器具,市面上早已造成搶購,所以這些場所能不能準備好,還有待考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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