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九歲女童,吃了台灣盛香珍公司製造的果凍後噎死,美國高等法院做出判決,裁定盛香珍敗訴,要付給死者家屬相當於台幣五億八千萬元,對這項判決,盛香珍不服將提上訴,同時盛香珍也拿出改良後的果凍,證明公司已經有改善。
這種圓形,市面上常見的果凍,被美國法院判定是危險食品。因為四年前,加州一名九歲女童,在遊戲時,疑似吃了這種果凍,造成窒息不治,家長提出控訴。加州高等法院昨天判決,台灣的生產工廠要賠償一千六百萬美金,等於五億多台幣,但是廠商說,讓女童窒息的,根本就不是他們的果凍,也付不起賠償。台中縣這家果凍工廠,早在兩年前,就已經把銷往美國的果凍,從舊有的圓形,改變成弧形長條狀,體積部份,也從可以一口吃下的兩公分,加大一倍變成四公分,讓小孩無法一口吞嚥。食品廠更無奈的強調,加州法院竟然要求不准再上訴,也不得提出新證據,讓他們覺得很不公平,而且,五億多的賠償金,更將威脅食品廠的生存。(王嘉域 葉弘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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