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今天做出一起冤獄平反的判決!一名男子黃志成,九年前捲入一起強盜殺人案,蹲了九年冤牢,期間他被判了八次死刑。但高院法官認為,只憑共犯的供詞,在沒有其他證據情況下,撤銷他的死刑判決,改判無罪、當庭釋放!家屬不但欣喜若狂,也考慮申請冤獄賠償!
在妻子額頭上,輕輕一吻,這一吻,足足等了九年!換上一身大紅圓領衫,黃志成重新呼吸到自由的空氣!九年前,他無端捲入一起盜匪案,死者是前台南市教育局課長,兩名涉案嫌犯被處決前,突然咬出黃志成,這一關就是九年,期間,他被判了八次死刑,但黃志成說,沒有就是沒有,硬判他有罪,這是爛司法。黃志成的妻子站在一旁,覺得,像在做夢黃志成回到土城看守所收拾行李,全案還可以再上訴,如果無罪確定,將可獲得近千萬的冤獄賠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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