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泰英;逾二億元投資 須國民黨主席批示

備受矚目的新瑞都 等多起投資弊案及利益輸送案,台北地院今天再度開庭 審理,當檢方詰問建華投資新台幣三億元新瑞都股票時 ,前國民黨投管會主委劉泰英應訊強調,依國民黨規定
,凡超過二億元以上的投資,都須由秘書長轉呈國民黨 主席批示,而當時的國民黨主席就是前總統李登輝。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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