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真的能保障被害人嗎?台北市有一名女子,在申請低利貸款時才發現, 自己已經被判決、和丈夫離婚一年多, 她卻沒接過任何法院通知, 後來她才知道, 原來是丈夫鑽法律漏洞、背著她申請離婚!上午這名婦人、帶著兩個小孩陳情,當場痛哭流淚!
三個母女緊緊抱在一起, 有個身為公司負責人的丈夫,卻依然沒錢過生活, 黃小姐不久前才接受低收入戶補助, 原本還要申請就業貸款, 誰知道,這時才發現自己十年的婚姻關係早在一年前就被判決結束贍養費沒著落, 黃小姐發現, 前夫是悄悄申請離婚, 故意隱瞞黃小姐實際居住處, 讓法院屢傳不到, 最後以一造辯論判決, 判決離婚成立, 黃小姐的遭遇社會局人員聽的也鼻酸雖然可以申請重審, 但這樣的法律漏洞, 該怎麼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