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清標花酒案 高院判刑13年

顏清標花酒案 高院判刑13年 | 華視新聞

综合報導

  立委顏清標擔任台中縣議會議長期間,涉嫌和副議長張清堂,將喝花酒的單據,浮報成議會的公關費,拿公帑去喝花酒,被控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一審被判處十一年徒刑,顏清標不服向高院提出上訴,今天更一審宣判,顏清標反而被判的更重,加重為十三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而對這項判決,顏清標上午沒有回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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