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皮撕裂案 捷運處分六名主管

繼總經理蔡輝昇遭台北市政府記大過但留任後,台北捷運公司上午針對旅客頭皮撕裂案發布懲處名單,督導副總經理、運務部經理、副理、運務中心主任、段長等六人分別遭記過或申誡不等的處分。捷運公司表示,根據昨晚的「大眾捷運系統營運事故複審聯繫會報」結論及捷運公司從業人員獎懲基準,相關人員「督導或辦理業務疏失,導致不良後果」,因此將運務部經理譚國光記小過二次、督導副總經理顏邦傑及運務中心主任傅敏雄小過一次、段長陳忠助申誡二次、運務部副理周銘德、莊明聰各申誡一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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