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網路交易 貨到銀行才能撥款

鄭富元 許永聰 報導  / 台北市

  上網買東西,將更有保障,過去很多人不是錢付了拿不到東西,就是不滿意卻不能退貨,消保會今天公佈一份,網路交易安全的原則,要求網路購物,收到貨物,銀行才撥款,而且發生消費糾紛,網站業者也要付連帶責任。網路交易商機無限,但是一不小心就會被騙。

  行政院消保會開會通過了,網路交易指導原則,其中要注意兩件事情,第一是自動回覆系統,也就是消費者在網路選定商品同時以信用卡付費時,應要求銀行開出收到款項的證明,然後是貨到付款原則等貨品送到消費者手上時,由消費者通知銀行,銀行才能播款給業者。而對於許多網路交易的糾紛都發生在網站上,消保會也表示,網站業者要負連帶責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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