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費爭議 經黨紀處分才停止選舉權

中國國民黨中常會今天處理是否繳交黨費才能選舉黨主席案,組發會所提「黨員繳納黨費為基本義務,但應經黨紀處份才可停止選舉權」方案順利通過。國民黨發言人鄭麗文說,可能出現不繳費卻要投票情形,但應該是非常少數。
中常會上午處理黨費爭議案,立法院長王金平與台北市長馬英九簽署了協議。但會前,立委賴士葆曾轉述,這份協議與馬英九認知有落差,希望修正後再通過,使黨費爭議似乎出現變數。不過,中常會最後仍然順利通過國民黨組織發展委員會的提案。
鄭麗文中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基於黨章第二十二條與黨主席選舉辦法第五條立法意旨,黨員如果沒有繳納黨費必須經過黨紀處分,經過停權處分者才喪失黨主席選舉與黨代表選舉權。(中央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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