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利點數換獎品消費者睜大眼

  很多銀行推出紅利點數來回餽消費者,鼓勵民眾多多消費,很多人也拼命刷,不過,等到要兌換時,才發現紅利點數已經過期,或者產品內容根本不符合,消基會就說,這些都違反了消費者權益。

  翻著琳琅滿目的銀行紅利點數目錄,不管是要換飾品、旅遊券,還是家電用品,應有盡有,只要點數夠,通通不要錢,很多民眾拼命刷呀刷,等到要兌換時,才發現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

產品不符也就算了,其實,消費者也常花大錢,換廉價物品,像是換台烤麵包機,明明市價只有五、六百元,不同銀行得消費十五到二十二萬,才能換取。而兌換時,才發現點數已經過期,根據消基會的調查,有六成的銀行,都限制紅利點數有效期,只有兩年或三年。消基會就說,銀行的規定,通通違法。紅利點數到底是不是真的在回饋消費者,銀行得多拿出點誠意,讓消費者真的享受紅利。(李佩純 張書銘)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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