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未發行哪來違法事實

  但依法論法,桃園這片光碟,到底觸犯哪條法?掌管有聲出版的新聞局【廣電處】表示,根本都還沒發行,哪來違法事實。桃園版的非常光碟,未演先轟動。主管機關新聞局怎麼看。

  根本都還沒發行,所以也沒有構成違法事實,只是外界還是質疑,這登錄字號確實是查不到,這又該如何解釋,簡單來說,非常光碟的節目內容已經通過台中市政府的審核,但拍成後的光碟成品有沒有違法,得等到發行後才有法可管,只是真的推出後,會不會造成選情大翻盤,後續效應,有待觀察。(吳秀美 彭志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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