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歌只付10萬大同公司涉侵權

  大同公司的廣告曲,恐怕沒幾個人知道,幕後的創作人,是這位已經八十好幾的李守成老先生,今天他出面指控,大同公司沒有支付他任何版權費用,還想以十萬塊,賣掉著作權,打算訴諸法律!

  聽到這熟悉的旋律,相信很多人都會跟這一起唱,短短的一首廣告歌曲,卻曾經紅遍大街小巷,作曲的人,就是今年已經八十三歲高齡的李守成先生,三十七年前,接受當時的大同公司董事長林挺生委託譜曲,但是李老先生的生活,並沒有跟著廣告歌一起,小孩也大了不在身邊,都在國外,前後大同公司只拿了十萬元來,騙他蓋章後,簽和解書就沒有下文。

  李守成感覺被欺騙,委託律師,將向大同公司提出詐欺和侵害著作權的告訴。(陳美喬 葉子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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