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針對美國《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近日的報導,布希(George W. Bush)曾在三年前(2002)下令美國境內涉嫌和恐怖活動有關的本國以及外國公民,進行大規模的秘密監聽行動。
這項報導立刻引起美國政壇一陣嘩然,認為這種監聽,可能涉及不法。而布希總統隨即立刻回應,承認確有此事。美國《紐約時報》揭露,布希在911恐怖攻擊發生後的隔年五月通過《愛國者法案》(Uniting and Strengthening America by Providing Appropriate Tools Required to Intercept and Obstruct Terrorism Act of 2001, USA Patriot Act),進行電話監控,引發國內民眾反彈。隔月,第215款的電話監控在國會通過《自由法案》(Uniting and Strengthening America by Fulfilling Rights and Ending Eavesdropping, Dragnet-collection and Online Monitoring Act, USA FREEDOM Act)遭到終止。
然而,布希政府仍在沒有獲得法院批准的情況下,秘密授權國家安全局監聽美國境內數千名美國和外國公民的電話以及電子郵件,以便搜查反恐情報。這項消息傳出後,隨即引發民主和共和兩黨議員的關心,質疑其合法性。
布希總統也在第一時刻作出回應,否認有此一說。不過,稍後布希又在另一個電台演說中,改口承認確實有秘密監聽這回事。布希在演說中再次重申,所有的監聽行動都遵循美國憲法和法律的規範,得到合法授權;監聽的目的是為了防範美國境內遭受另一次恐怖份子的攻擊,保護國家安全。另外,他還譴責媒體的報導,又再度讓美國陷入恐怖威脅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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