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遭起訴 言論自由權爭議再起

 / 台北市

  黃立成的歌曲,涉嫌誹謗罪,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再度引發各界討論言論自由的尺度,到底在哪裡?傳播學者認為,歌手的訴求,在於呼籲政府重視智慧財產權,並非為了私利,各界應該更包容地看待,而法律學者則認為,如果這起案件最後確定判刑,將會危及到個人的言論自由權。

  歌手黃立成用「報應」這首歌,來表達自己對立委、修正著作權法的不滿,卻以加重誹謗罪被起訴。事實上歌手用歌曲評論時事、引發爭議,並不是頭一遭。去年、公共電視播出羅大佑演唱一首「阿輝仔飼著一隻狗」,被前總統李登輝支持者,批評是污衊元首。

  傳播學者認為,雖然羅大佑的歌曲屬於影射,並不像黃立成直接指名道姓批評。不過黃立成的訴求,是希望政府能夠解決智慧財產權的爭議、並非私利,一個民主社會,應該用更包容的態度來看待。

  在所謂很多民主國家,或是多元的國家,他們對所謂的公共議題被批評的容忍度,是比較高的,可是在台灣,相對而言,這種公共議題被批評,基本上來講,它的容忍度其實並沒有像國外強。而法律學者則認為,檢察官以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誹謗罪、來起訴黃立成,仍有很大的爭議。

  他比較像是一個我們一般罵說,你們都官商勾結、你們都出賣台灣,0151我的看法是,黃立成的這個話,他也許是一個比較粗魯的評價、意見,但是他沒有任何事實的陳述,所以他本來就不應該是誹謗罪要處罰的對象才對。法律學者表示,這起案件,是國內第一起因為歌曲創作、評論時事遭到起訴。如果最後法院,還是判定黃立成罪名成立,恐怕將會成為限制個人言論自由的先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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