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過年要到了,很多民眾都會去買福袋,不過之前就傳出,有民眾對福袋的內容很不滿意,對此消保官說,對福袋不滿意,其實在七天之內可以要求退貨,如果業者說不能退,就算是違法行為。
每年過年為了搶福袋,排隊排了一個晚上,結果抽到的福袋不滿意,想換還沒得換,這是很多人的心聲,如果不想排隊,現在也有很多人會用網路來搶福袋,不過透過虛擬通路,福袋卻是可以換,因為像網路這種虛擬通路,消費者沒有辦法直接看到商品,必須有七天的鑑賞期,賣家必須自己吸收退換貨的成本,而且像這樣在網頁上面事先註明不得退貨其實已經違法。
不讓網路消費者變成冤大頭,但是法令也規定,實體的銷售例如百貨公司的福袋,是不能退也不能換,如果想到現場拼運氣,消費者還是只能自行吸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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