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1 06:00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新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實施之後,對拾得的手機,已無法隨時調通聯紀錄追查失主,苗栗警方近三個月內收到十多支遺失手機,只能乾瞪眼,員警大吐苦水,「手機愈堆愈多,只能等拾得人領回去」;相對地,遺失手機要物歸原主,也越來越難。
承辦拾得物的員警表示,他們通常會先嘗試回撥手機內通話紀錄留下的號碼,詢問對方手機所有人是誰,但如果遺失的手機有設定密碼,警方無法解開,依通保法又無法根據手機或SIM卡序號向電信業者調資料,只有被動等手機所有人領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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