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中市
「蓋錯一個章竟被追償五百萬元」。前台中縣豐原區地政事務所校簿人員廖淑娥被控二十二年前因疏失,誤把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核對成建地,導致建商蓋屋後被撤銷使用執照,獲國賠一億七千多萬元,豐原地政事務所轉向負責登錄的人員和校對的廖女求償十分之一,台中高分院更四審依中市最高國賠求償上限,判決廖女要賠償五百萬元。
五十五歲的女公務員痛哭說:「我被害得家破人亡,我不服氣,他們找了最基層的小公務員栽贓,當替死鬼。」廖女堅持她校對無誤,控訴土地「登記清冊」遭抽換,原始公文遺失無法比對還她清白,官司纏訟十餘年,造成她的房子被法拍、薪水被假扣押、最後離婚收場,必須借貸打官司。 一個章五百萬,代價非常高,公務人員要謹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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