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芸 曾建勳 報導 / 台北市
不少民眾喜歡到旅展搶購優惠的住宿餐飲禮券,但常會有使用限制,引發糾紛,觀光局公告,以後禮券等同於現金消費,不能有使用期限等限制,否則將開罰5萬元。
旅展的好康住宿餐飲禮券,讓民眾不惜人擠人也要搶便宜,但也有人在買到優惠禮券後,發生消費爭議。觀光局公告新規定,以後民眾拿禮券上門消費,將等同於現金消費,不可以加以限制或有差別待遇。如果業者二次違規,就會開罰5萬元,目前還在預告期,將適用全台114家觀光旅館。
旅展人擠人,因為優惠禮券實在吸引人,但也傳出不少消費糾紛,觀光局修法,杜絕服務大小眼,觀光局未來禮券必須視同現金消費,不能限制使用時段,記名禮券可以要求補發,禮券退費,也不能多收手續費,連鎖飯店集團副總裁武祥生,業者也預測,禮券如果真的和現金沒兩樣,優惠恐怕也受限,連鎖飯店集團副總裁武祥生,因應網路團購興起,觀光局也開放最低資本額3千萬的第三方發行禮券,最快今年9月就會上路,消費者將能有更多選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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