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鈺燁 戴珍珶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發生機車和狗相撞的車禍,造成騎士遭對向卡車輾斃,台中地檢署認定,飼主放任小狗亂竄肇事,依照過失致死罪起訴,特別的是,起訴書上面,狗名字竟然也依照個資法保護,把[胖大]寫成[胖O]。
卡車行車記錄器拍到,一條黑狗突然竄過馬路,一台機車閃避不及撞上,騎士重心不穩衝向對向車道,遭卡車輾斃,騎士遭輾斃前一刻,知道自己已經無法控制,還舉手希望卡車停下,短短一秒,大卡車哪煞得住,硬是輾了過去,而肇事者就是這條黑狗胖大,鼻子旁邊有傷痕,檢方認定主人沒管好,依照過失致死罪起訴,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對此狗主人不服氣,陳小姐狗有綁著不是我的,檢方根據小狗的就醫紀錄,認定牠就是肇事者,但起訴書,狗狗胖大的名字居然變成胖圈,難道個資法也保護動物嗎,襄閱揭露寵物名稱事主個資會受影響,原來是胖大的名字太特殊,考量容易洩漏狗主人身份才改成胖圈,只不過,這個胖圈一出也引來法界對個資法,使用對象界定的爭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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