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弋桓 蕭秉儀 報導 / 台北市
民進黨力拼不當黨產條例三讀,全案經二讀會超過50次的表決後,晚間8點26分三讀通過,完成立法。條文名稱從初審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修改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從民國34年8月15號開始追溯。
立法院長蘇嘉全大槌ㄧ敲,不當黨產條例三讀通過,民進黨立委高聲歡呼很開心,國民黨立委可就很不開心。國民黨舉板子抗議,民進黨版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強渡關山,人數比不上,只能在聲勢上做文章;利用廣泛討論程序表達立場,但擋不住法案進入實質審查,法案名稱5個章節名稱,加上34項條文,民進黨決定有共識的直接進行表決,沒有共識的則讓大家儘情發言後再進行表決。
民進黨挾帶人數優勢,表決通過草案名稱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在行政院下設立"黨產處理委員會",40條條文中,其中4條表決前開放藍、綠各5人發言,起碼耗上兩個半小時,剩下的36條條文直接投票;一條表決時間算5分鐘的話,就要3小時,不少立委站起來伸伸懶腰,而因為一句"裝睡的人叫不醒",而有嫌隙的吳秉叡和林淑芬,也藉機大和解聊得很開心。
綠營鬥志高昂,從早上吃龜苓膏,到下午連太陽餅都端出來;國民黨則是士氣低迷,連口號都喊得零零落落。草案通過,已經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