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8 10:13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常常在網路買東西卻不去取貨小心觸法,新北一名林姓男子,日前向台中一名賣家下標五次訂購女裝並約在超商取貨,但卻不付錢也不取貨,賣家不堪連續損失運費報警,林男到案辯稱「要等有錢才去取貨」,警方訊後依毀棄損壞罪送辦,律師提醒,網購不取貨致他人財產受損,確實違法可處三年以下徒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不取貨 網購 超商取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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