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4 19:45

政策轉彎! "親身體驗"代言醫美

王義仲 黃建熒 報導  / 台北市

藝人不得代言醫療行為廣告政策,引發業界及藝人抗議,衛福部開完協調會議後,改宣布不管藝人或素人皆可做「經驗分享」,代言身分不受限,但前提是必須在委刊的醫療機構內「親身體驗」過才行。

網拍麻豆森田,除了拍照,還經營網拍事業,醫美代言也是他很重要的收入,但衛福部宣布,以後一定要親身體驗過才能代言,麻豆森田覺得這項規定太過嚴苛,但歌手朱俐靜,則是很贊同這項新政策。

明星以後不能再像這樣,代言醫美廣告,衛福部規定,任何人要代言,一定要先親身接受過療程,在廣告中要清楚表示,接受的醫療項目時間和地點,另外像這種治療前後對比的圖片或影片,不管代言人有沒有實際接受過治療,都不可以在廣告中出現,如果違規代言或廣告標示不清,醫療機構將會被依法開罰,最高25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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