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潔瑩 陳信仁 報導 / 高雄市
男大生和朋友相約來旗津,逛到海鮮一條街,點了碗小卷米粉再喝碗魚湯,沒想到結帳金額卻讓他嚇一跳。一碗魚湯要價600元,男大生硬著頭皮付了錢,但越想越覺得自己被敲竹槓。
實際直擊被投訴的店家,紅色菜單列了30多道菜,點了跟大學生同樣的魚湯,店家一開始也沒有告知價錢,按照店家應該會讓顧客自己點魚,確定價錢能接受才煮湯,當時為何會發生消費糾紛?
店家沒講清楚要用什麼魚煮湯,選擇了每兩50元的海雞母魚煮魚片湯,再跟市區一家每兩35元相比還是比較貴,提醒遊客到海產店用餐,點餐前最好問清楚價錢,店家如果沒有標價也該主動告知,免得雙方認知不同,消費者肚子吃飽卻瘦了荷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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