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新聞 黃種瀛 林品鑫 台中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太平一名葉姓男子,應徵前往一家食品公司工作,但男子指控公司,逼迫他連上19天班,沒有休息,也沒幫他辦理勞保,他向公司提出質疑後,竟然遭到資遣,氣得向勞工局檢舉,勞工局表示,工廠已經違反勞基法「一例一休」的規定,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但業者說,是員工自己不願意排假,事後又要求加班費。
遭到投訴的食品公司,員工忙進忙出,曾經在這裡工作的葉先生,向勞工局檢舉,他在十月份到這裡上班,公司竟然逼他連上19天班,違反勞基法一例一休的規定。台中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長 曾傳銘:「有確實使勞工連續上19天的情形,而且在出勤紀錄的話,他沒有記錄到分鐘,這兩項分別裁罰2萬到100萬的罰鍰。」
公司沒有幫葉先生辦理勞保,葉先生質疑公司罔顧員工權益,要求公司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他,但廠長告訴他,公司有公司的制度,如果要求比照勞基法,他恐怕不適合這份工作,隨後就以「業務性質變更」為理由資遣葉先生。台中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長 曾傳銘:「確實是沒有十天前去做通報(資遣),違反就服法第33條的部分,也會裁罰3萬到15萬。」
食品公司沒幫員工保勞保,被勞保局處以保費四倍罰鍰,但公司透露,葉先生自己不願意排假,事後又硬凹加班費,才會衍生後續糾紛。食品公司業者:「他沒有講(不排假)原因,但是他就是含含糊糊地說,那就沒有排,然後他就是排到29日(離職後),他說他提早來加班,他說沒關係他想要學習。」
葉先生捍衛權益,向勞工局提出檢舉,但公司強調已經匯給葉先生薪資和加班費,雙方對於非自願離職的爭議,還要再協調。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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